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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4-1 来源:网络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成都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1名委员,2022年召开 1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成都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1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及增值收益分配情况和2022年计划及增值收益分配预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2021年计划执行情况和2022年计划》,书面审议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处理办法》《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报请审议重新选择贷款受托银行的请示》《关于成攀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为成都市政府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16个正处级内设机构,7个正处级业务经办管理机构(分中心),业务经办管理机构下设22个正科级业务经办机构(服务部)。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级分中心)、四川石油管理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石油分中心)加挂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牌子,在授权管理下独立运作。从业人员575人,其中,在编200人,非在编37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2年,新开户单位21540家,净增单位14670家;新开户职工57.22万人,净增职工22.22万人;实缴单位103171家,实缴职工448.63万人,缴存额736.0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6.58%、5.21%、11.89%。2022年年末,缴存总额5436.32亿元,比上年年末增长15.68%;缴存余额1968.46亿元,同比增长10.0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1家。

(二)提取

  2022年,184.1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57.31亿元,同比增长21.5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71%,比上年增加6.03个百分点。2022年年末,提取总额3467.8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9.1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

  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第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39万笔339.5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77%、11.87%。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84万笔313.12亿元,省级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52万笔25.07亿元,石油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97笔1.40亿元。

  2022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4.58亿元。其中,市中心136.19亿元,省级分中心18.09亿元,石油分中心0.31亿元。

  2022年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8.10万笔2729.70亿元,贷款余额1678.08亿元,分别比上年年末增长10.44%、14.21%、12.3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5.25%,比上年年末增加1.7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8家。

2.异地贷款

  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9735笔532960.10万元。2022年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136722.91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620619.3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

  2022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72.68万元。2022年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19笔13352.20万元,累计贴息556.39万元。

(四)购买国债

  2022年,未购买国债,无国债余额。

(五)资金存储

  2022年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24.29亿元。其中,活期0.05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8.00亿元,1年以上定期152.9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53.2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2年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5.25%,比上年年末增加1.7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2年,业务收入631249.16万元,同比增长10.58%。其中,市中心539317.80万元,省级分中心75259.98万元,石油分中心16671.38万元;存款利息105004.88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26211.71万元,其他32.57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2年,业务支出296923.30万元,同比增长10.24%。其中,市中心251694.28万元,省级分中心37858.73万元,石油分中心7370.29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82736.81万元,归集手续费223.9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887.69万元,其他74.86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2年,增值收益334325.86万元,同比增长10.88%。其中,市中心287623.52万元,省级分中心37401.25万元,石油分中心9301.09万元;增值收益率1.78%,比上年增加0.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2年,实际分配增值收益334333.90万元。其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8787.1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9942.0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5604.74万元。按现行财务管理办法,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补贴无增值收益分配项目,故2022年灵活缴存部分的增值收益对贷款风险准备金和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进行分配,灵活缴存补贴72.16万元暂列待分配增值收益。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9561.43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6149.97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市财政217154.74万元,省级分中心上缴省财政30000万元,石油分中心上缴四川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28995.23万元。

  2022年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80988.4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92343.44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577952.68万元,省级分中心提取176490.19万元,石油分中心提取37900.5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20869.59万元,同比增长7.84%。其中,人员经费13152.32万元,公用经费712.46万元,专项经费7004.81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7635.0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2185.14万元、505.12万元、4944.80万元;省级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234.5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967.18万元、207.34万元、2060.01万元;石油分中心管理费用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负担。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

  2022年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990.89万元,逾期率0.06‰,其中,市中心0.05‰,省级分中心0.1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7500.41万元。2022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5.17%,国有企业占9.65%,城镇集体企业占0.37%,外商投资企业占6.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3.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1%,灵活就业人员占0.72%,其他占2.60%;中、低收入占95.61%,高收入占4.3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85%,国有企业占4.63%,城镇集体企业占0.17%,外商投资企业占7.5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2.1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34%,灵活就业人员占2.52%,其他占3.81%;中、低收入占98.83%,高收入占1.1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7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7.32%,租赁住房占5.7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0.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58%,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3.4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3.87%,高收入占6.1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35.6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5.84%,比上年年末增加0.70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66326.4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44%,90~144(含)平方米占62.11%,144平方米以上占11.45%。购买新房占63.36%,购买二手房占36.34%,其他占0.3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7.4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2.5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0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2.29%,30岁~40岁(含)占44.05%,40岁~50岁(含)占11.21%,50岁以上占2.4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3.47%,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6.53%;中、低收入占91.53%,高收入占8.47%。

(四)住房贡献率

  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0.33%,比上年减少8.0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2022年6月2日,出台《关于实施成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公积金委办〔2022〕14号),聚焦“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和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人”三类群体,实施“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不作处理、加大租房支持力度”三项举措,被同步纳入成都“稳增长40条”。截至2022年年末,市中心为366家企业办理阶段性缓缴,涉及职工3.11万人,金额2.14亿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不作处理业务36笔,41.22万人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提取金额22.19亿元;省级分中心为4家企业办理阶段性缓缴业务,金额55.28万元,办理公积金贷款逾期不作处理业务18笔,0.93万人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提取金额0.67亿元。

(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有序开展试点工作,开展多轮深访和座谈,全面了解灵活就业人员住房需求和意见建议;针对长效运行等关键问题,开展跨城市转移接续、资金平衡、风险防控等课题研究,建立政策、业务、风险防控三级联动风控体系;制定4大类35项指标评价体系,全面系统评估试点运行质效;通过完善缴存协议、推动业务功能在新信息系统上线、拓宽线上缴款渠道等方式,分阶段解决试点难点、堵点问题16个,推动试点完善。全年新增开户2.94万人、实缴1.55万人、缴存额1.34亿元,发生住房消费提取2091笔0.08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6笔0.25亿元。截至2022年年末,累计开户8.42万人、实缴4.10万人、缴存额2.29亿元。试点参与群体中,青年人群体占92%、新市民群体占81%、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占78%。

(三)公积金成渝一体化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围绕推动公积金成渝一体化、成德眉资同城化、五区共兴等跨域合作发展。市中心进一步健全区域联席会议、省级协调、问题研处、部门落实“四级联动”统筹推进机制,强化工作保障,推动区域公积金合作发展落深落细。

  在推进成渝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方面,成都、重庆两地公积金中心印发《成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推进措施等,强化改革创新、政策协同、服务共进、信息共享等方面共20个年度工作任务的协同。2022年推动成渝灵活缴存试点在支持购买第二套住房等方面实现政策协同,两地试点开户、实缴人数和缴存总额分别占全国首批6个试点城市的63%、57%、57%,居全国试点城市前2位;实现单位缓缴降比、按月租房和离职提取3项强制缴存体系政策协同;新增第三批“川渝通办”2个事项,形成统一的业务受理、办理流程。

  在推进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方面,印发《2022年成德眉资公积金同城化发展工作方案》,完成灵活缴存试点、强制缴存体系政策趋同等4大板块23项任务。2022年在提取管理等方面推动同城化区域内灵活缴存试点政策协同,协同推动德眉资三市灵活缴存试点顺利落地,截至2022年年末同城试点总参与人数超8万;在缴存基数、提取频次等方面实现5项强制缴存体系政策协同;在规定的跨域通办事项外,创新推出首批“离职提取”和“提前部分还款”2个地方自选事项;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城化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成公积金〔2022〕38号),完善同城化贷款政策二手房支持、组合贷配套机制。截至2022年末,市中心已与68个同城化项目建立合作关系,发放同城化贷款39笔;省级分中心已与2个同城化项目建立合作关系,发放同城化贷款2笔。

(四)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市中心

  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深度融合成都市“青年创新创业就业筑梦工程”,通过调优提取频次、提高租房额度、降低租房门槛、优享线上服务等方式,全年支持49.43万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30.52亿元。调整贷款政策,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职工中,购买首套住房笔数占74.22%。

省级分中心

  落实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政策,持续加大职工购、租房提取支持力度,提高提取频次,进一步梳理提取流程,强化办事效率。2022年,租房提取金额同比增长45.12%,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职工中,购买首套住房笔数占65.08%。

(五)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2年,市中心通过竞争性方式公开选择了15家贷款受托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调整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将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7790元,缴存基数下限分区域分别调整为2100元和1970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相关要求,督促缴存单位完成不合规基数的调整工作。

  市中心调整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调整为20%;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从40%调整为30%;调整最高抵押率至80%;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2022年,发放提高首套住房额度的贷款4249笔33.76亿元,首付款比例下调的贷款2212笔12.19亿元。

  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0%和3.10%,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

(七)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市中心

  在服务改进上,一是落实精准服务模式转变。落实“帮办代办”服务、“提醒服务”,做好“绿色通道”服务,调优窗口配置推动“综窗”落地实施。根据企业群众需求,送服务进园区、到企业、入楼盘,开展上门服务、专场服务、个性化定制服务。二是深化智慧公积金建设。与人社、民政、住房和城乡建设等多个部门和39家商业银行实时信息互联互通,在手机APP、网厅、天府市民云等13个渠道上提供90余项公积金服务事项,全年线上办理业务766.94万笔,办理率达94%以上。完成“一网通办”6项数据资源共享,实现23项公积金服务事项在“蓉易办”平台在线办理。三是提升服务便民水平。实现5类业务场景“一件事一次办”,11项“跨省通办”,11项“川渝通办”,9项成德眉资“同城化无差别”受理。全年“跨省通办”服务专窗代收代办3500余笔,通过“全程网办”方式提供信息查询等服务583万余次。

省级分中心

  在服务改进上,一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推动异地业务办理“零跑腿、零材料、零等候”,精简业务资料一项,减少审批环节6项。“好差评”好评率达99.9%,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结满意度为98.3%。二是推动“一件事”落地可办。率先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推出“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业务。三是多举措提升便民服务。全力推动“一网通办”和“跨省通办”“川渝通办”。实现37个服务事项进入“天府通办”住房公积金服务专区,全程网办率为94.59%。优化服务环境,完成新业务用房改造及搬迁,打造“智慧服务大厅”,为缴存单位、缴存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石油分中心

  落实“放管服”改革,简化职工提取办理要件和流程,针对油气田一线职工,组织银行到现场开展贷款“一站式”服务。

(八)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市中心

  着力构建数字公积金运行新形态,设立智慧蓉城公积金城运分中心,接入物联感知平台和智慧社区,持续优化系统功能,有力推动中心业务、管理、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推动数据共享应用,打通各级数据共享平台,纵深推进“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等区域合作;实现数字人民币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场景的应用,迈入数字经济民生服务领域新高地;进一步巩固基础数据贯标成果,不断提升数据质量,推动全国监管平台数据检核问题整改落实,数据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进一步强化风险管理,完善IT制度体系建设,切实保障信息安全,实现全年网络安全“零”事件。

省级分中心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完成住房公积金各项“一件事”建设;实现“川渝通办”“跨省通办”新增服务事项入驻四川省政务一体化平台。推进住房公积金系统与省高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接,实现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对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冻结、扣划。

(九)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市中心

  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先进单位”“监管服务平台试点先进单位”“川渝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先进单位”等9个奖项,获省首届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初赛(成都市)团体一等奖,“住房公积金服务”“租房提取”分别获评2022年天府市民云“十佳”口碑民生服务、“十佳”口碑新秀服务,城南服务部获“2021~2022年度四川省青年文明号”,第四分中心、第七分中心、城北服务部获“2022年度成都市青年文明号”,龙泉驿服务部获全国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4名同志获四川省首届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四川省政务服务技术能手”。

省级分中心

  被评选为省委省政府“2016~2020年四川省普法先进单位”,省委网信办“2022年度四川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诉求办理质效典范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先进单位”“结对子帮扶工作先进单位”,敏感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在第三届数字四川创新大赛(2022)活动中被评为数字政府赛道“优秀案例”;获第二届四川省数字化工匠人才大赛三等奖。

石油分中心

  被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党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4名同志获该公司表彰。

(十)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市中心

  2022年行政处罚1笔,处罚金额1万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4笔,执行金额64.76万元。

(十一)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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